关于石竹街道何承汉个人建房建筑方案调整的公示
时间:2024年11月28日1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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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何承汉个人建房建筑方案调整的公示
何承汉个人建房项目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,现状一层已建,建筑面积85.5㎡,现申请续建,在不改变原规划审批建筑规模的情况下,调整优化建筑方案,调整后建筑层数3层,建筑面积262.1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福建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>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建筑方案调整有关情况,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,现我局将拟调整的总平图进行公示,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、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、项目现场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,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、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,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。逾期没有提交(出)材料申请,视为放弃陈述、申辩和听证的权利。
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,联系电话:0591-85301092;地址: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。
附图:何承汉个人建房拟调整总平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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